潞西市民族中学于11月7日召开2008年秋季学期家长会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,学生家长积极参加。在会上,马毅校长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及现取得的成绩,并希望各位家长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,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并做到以下三点要求:一是督促孩子遵守“潞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”;二是严格执行我市规定的上课时间、晚上22:30分以后未成年人不在外游荡的规定;三是为保证学生健康成长,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。同时也向家长表态:“我们有信心,有能力,有决心将你们的孩子教育好。”
校长在家长会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作情况汇报
学校法制副校长在会上做了“法律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”的报告,她用精炼的语言、生动的案例,阐述了法律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现实意义,家长和教师要紧密的联合起来,形成合力,共同教育好孩子,使孩子健康快乐成长。
潞政发[2008]181号文件的实施,极大的促进了我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,对于我校生源差、学困生面广、违纪学生多的特点,既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,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,我校将做好每一个工作细节,在全社会的共同推进下,与家长一起教育好孩子,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、实施贡献一份力量。
家长积极参会 法制副校长杨秋蓉作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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